行贿超260万元!红塔证券前董事长李剑波,一审
作者:[db:作者]日期:2025/01/21 浏览:
日前,中国裁判文书网宣布的一则刑事裁决书表现,公诉构造控告,李某波2011年以来,应用担负红塔烟草(团体)无限义务公司副总裁,云南某某(团体)股份无限公司总司理、董事长,红塔证券股份无限公司董事长,云南某某水泥股份无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方便,本人或许经由过程特定关联人陈某合法收受别人财物合计国民币267.71万元,为别人谋取好处。裁决书表现,公诉构造共控告7项现实,包含李某波为别人公司谋取好处、为别人调配任务等。原告人李某波主动投案、照实供述本人的罪恶,踊跃退赃154万元。法院以为,原告人李某波身为国度任务职员,应用职务方便,合法收受别人财物267.71万元,为别人谋取好处,其行动已冲撞我国刑律,形成行贿罪。公诉构造控告原告人李某波犯行贿罪的现实明白,证据确切、充足,控告罪名建立,予以支撑。依据原告人李某波的犯法现实、性子、情节及社会迫害水平,法院认定李某波犯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,并处分金60万元。李某波退缴的守法所得154万元予以充公上缴国库,尚未退缴的守法所得113.71万元持续追缴充公上缴国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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